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大学文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文团发〔2021〕12 号)文件要求,各基层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自我评价、团员互评、测评投票、提出评议等级等环节,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对以上结果存在异议,请于12月23日17:00前向学院反馈,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1188789889转802,邮箱3232274355@qq.com,办公地址三江楼903B。
2021年度江苏大学文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xlsx
文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