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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能适应国家发展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胜任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能够承担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年计划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全日制研究生1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4人,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可适当扩大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学历,包括免试推荐生);

(2)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各类人员;

(3)海外具有同等资质的汉语教师或专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日期及流程按照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6年12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初 试 科 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26 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54 汉语基础

④445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1.笔试: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知识综合测试

2.面试:①英语口语水平②教学实践与跨文化交际能力测试

本专业不设置单独考试


(三)复试时间:2017年4月,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地点:江苏大学文学院

六、录取与培养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制三年,培养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一)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1-88780086

联 系 人:马老师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二)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乔院长:0511-88783083

联 系 人:武老师:17705282658

庞老师:15252912013

王老师:13815477536

考研咨询QQ群:216431443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文学院

邮政编码: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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