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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语言文化中心)教学视频录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为进一步鼓励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建设,现将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资助范围:文学院和语言文化中心教师为参加一流课程申报、精品在线课程立项申报以及参加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在线或混合式课程教学竞赛、智慧教学竞赛、微课比赛所需录制视频的拍摄制作费用。

二、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方能使用。

三、制作金额等于或低于3000元每项的,学院全额资助。高于3000元的金额参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执行。

四、申报成功校级或省级在线或混合式一流课程或在校级比赛中获得有名次奖项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奖项的,之前所产生费用6000元以内的全额资助,超出部分经党政联席会商议后酌情安排。

五、本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实施。

本管理办法如因情况变化进行调整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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