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江大校〔2016〕492号)、《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成绩录入及课程替换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教〔2019〕90号)及《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招生与管理办法(试行)》(江大创〔2017〕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己申报、学业导师确认、学院审核,现对文学院2023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5日下午两点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11-88790683,联系人:刘秦言。
文学院19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录入汇总表.xls
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