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ion | 江苏大学官网 | 语言文化中心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科科研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合作交流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团学活动
师生风采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文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是学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一项重要活动,根据《关于评选江苏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20235号)、《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学院发〔202214号)规定,现决定开展文学院 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报者为学制年限内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含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 10%和 1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未满时可增加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数,但总指标数不超过 25%

二、评选办法

(一)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且满足条件 23456之一:

1.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学期间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处分的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2.获得过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其他校级及以上表彰至少一次, 且学位论文同行评阅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最低得分不低于80 分。

3.参加学校规定的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并获得最高奖项(排名前三的)。

4.挑战杯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的),或创青春全国大赛获得银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或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和支教扶贫志愿者服务等六个月以上的。

6.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国民经济一线、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致力于国际志愿者和国际文化交流传播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以及在省级以上党建双创获奖、创新创业成功和获得重要荣誉的,可由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名(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7.满足上述条件3456而获评的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占用学院的名额指标。

(二)院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且满足条件 23 4 之一:

1.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学期间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处分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2.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其他院级及其以上表彰至少一次,且学位论文同行评阅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最低得分不低于75分。

3.获得除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所列奖项外的其它国家级、行业及省级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奖励,具体条款由各学院制定,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4.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研究生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并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的,可由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5.挑战杯江苏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排名前三),或创青春江苏省大赛获得银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或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或参加学校规定的行业、省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并获得最高奖项(排名前三)。

6.满足上述条件 5 而获评的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报校学生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增加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指标。

重要说明:

1)校级表彰或荣誉必须要有证书才行,且落款是江苏大学或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如果是团委、研工部或其他部门盖章不认(本次评选校优秀共青团员算作校级荣誉,其他团委盖章荣誉不算);院级荣誉指的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研究生会干部。

2)如果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分配的名额,将由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组织答辩,负责评选工作,相关参评人员导师需回避。

三、评选工作流程

1525日前:有意向申请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请在5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交给班长,逾期不再接收补报:

1)附件2《江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附件3《文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研究生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和汇总表“获奖情况”中涉及奖项荣誉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531日前:由院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答辩,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四、评选工作要求

学院在评优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文学院评奖评优小组

202354


附件:

附件1:江苏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江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文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pdf


 
© Copyright 2016 江苏大学文学院(语言文化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文学院 邮编:212013
Tel:0511-88781693 Email:sla@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