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工作部〔2023〕10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定工作。
一、评选对象
文学院2021级、2022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材料,进行评选。评奖评优的程序要坚持规范、透明,确保评奖评优的“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细则详见《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学院发〔2021〕13号)、《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学院发〔2021〕14号)》文件。
2022级研究生的测评总分(G)由基本素质测评得分(G1)、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得分(G2)和社会活动能力测评得分(G4)加权得出,计算公式为:G=(G1+G4)×15%+ G2×85%。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第一学年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得分(G3)计入第二学年计算。
2021级研究生的测评总分(G)由基本素质测评得分(G1)、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得分(G3)和社会活动能力测评得分(G4)加权得出,计算公式为:G=(G1+ G4)×15%+100×85%*G3/G3Max ,其中,G3Max为本学院参评的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G3的最高分值。
三、评选流程
(1)9月13日前:完成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
研究生班级民主评议(G1′)计分表见附件7。请各位同学在9月13日前从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身心素质、行为举止、实践活动五个方面对同学进行基本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填写附件7交给班长(或根据班级提交材料规则进行提交)。如发现恶意打分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注:表格中1到35数字对应学生学号顺序,请各班班长提前将数字与学号对应关系发给同学们参考。
(2)9月15日前:提交个人G3,G4证明材料、《研究生个人填报表》、《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电子版
请各位同学对照《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学院发〔2021〕13号)、《江苏大学文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学院发〔2021〕14号)》文件要求,提交《研究生个人填报表》,及个人G3,G4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命名,打包发送给班长。如有意向申请先进个人的,请同时填写《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放在压缩包中一起发送。注:如因出国、实习等原因,相关材料没有电子版的,请手写承诺书,开学后补交,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给予一定处分,取消学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补交材料。
(3)9月19日前:学院计算并核查评奖评优各项分数,并将最终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
(4)9月22日前:完成下一学年评奖评优细则修订,并公示。
(5)9月27日前:将本学年评奖评优结果及下学年评奖评优细则上报研工部。
四、重要说明
(1)文学院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先进个人分配指标见附件4。
(2)科研论文情况,只填写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主要社会工作 须填写现任职务或从事的社会工作, 并标明任职时间段。 获奖情况,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以上填写内容时限为2022-2023学年(2022.9.1~2023.8.31),其中2021级研究生科研成果计算时限为2021-2022和2022-2023两个学年(2021.9.1-2023.8.31),社会实践活动G4计算时限为2022-2023学年(2022.9.1-2023.8.31)。
(3)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请同学们耐心等待,不要注销与学费绑定的银行卡。
五、评选工作要求
各班级在评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研究生评奖评优过程中的相关质疑和解释工作,由评奖评优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申老师,办公地址:三江楼903B,邮箱:380486957@qq.com,联系电话:051188789889转803。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rar
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