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1〕4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现将文学院2021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后勤服务集团“自强计划”
汉教2101 学号3212304004 李慧敏
2.时雨社
汉教2102 学号3212304034 刘晓莹
3.“圕心”奖助学金
汉教2101 学号3212304006 罗观霞
公示期: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请有异议的同学在公示期结束前联系焦老师反馈。办公地址:三江楼903B室,电话:0511-88789889,邮箱:1737796833@qq.com。
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