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江大校〔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特长和突出能力的发展空间,学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确认下列33名同学具备转专业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反映,联系电话为:文学院 0511-88790683。
2023年转专业名单公示.xlsx
文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