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3〕3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现将文学院2023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后勤服务集团“自强计划”
汉师2102 学号3211002038 张雨欣
汉师2201 学号3220816007 单春奋
2.“圕心”奖助学金
汉教2302 学号3232304038 许彩雲
3.恒顺奖学金
汉教2002 学号3202304038 罗梓心
汉语2101 学号3212305016 王卫华
4.恒顺助学金
汉师2201 学号3221002001 姜华飞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3日,请有异议的同学在公示期结束前联系焦老师反馈。办公地址:三江楼903B室,电话:0511-88789889转805,邮箱:1737796833@qq.com。
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