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保证提案的规范化,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目的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提请教代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应是一事一案,内容主要针对学院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最好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
3、提案应写明针对的问题、案由或根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4、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可以附页予以补充;
5、提案需一位教师提出,另有两位教师附议才能成立。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提案征集方式
提案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室或者将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sla@ujs.edu.cn
附件: 江苏大学二级教代会提案表 (2024).docx
文学院(语言文化中心)工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