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44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网站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21日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1-88781693
邮箱:sla@ujs.edu.cn
固定资产处置明细.xls
文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