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构成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任晓霏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丁勇、公维军、曲云进、余红艳、吴芸莉、吴琼、周渡、高若瑜、徐胜男、徐晓宇
秘书:刘秦言
二、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学院 | 专业名称 | 2024级 | 2023级 | 2022级 |
学生数 | 拟接收人数 | 学生数 | 拟接收人数 | 学生数 | 拟接收人数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70 | 21 | 69 | 3 | 70 | 4 |
汉语言文学 | 63 | 19 | 52 | 3 | 54 | 3 |
汉语国际教育 | 59 | 18 | 41 | 2 | 41 | 2 |
三、考核及评分排序规则
(一)Ⅰ类转专业申请转入专业为B类的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结合原专业学习现状、拟转入专业学习潜能等给出综合评定。
(二)Ⅱ类转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学生对相关成果的贡献度,及其成果与申请转入专业的关联度。
(三)Ⅲ类转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结合原专业学习现状、拟转入专业学习潜能等给出综合评定。
(四)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转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录取顺序同一志愿内依次为Ⅰ类、Ⅱ类、Ⅲ类。同一转专业类型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一类型符合条件的已录满,不再录取下一类型。
(五)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且第二志愿专业尚有空余名额,可进入第二志愿专业面试考核。
四、编年级要求
学生若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学分达到或超过26学分,应降年级学习,若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学分少于26学分,则可以留在原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