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大校〔2021〕242号(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的通知)、文学院发〔2024〕11号(文学院关于本科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的实施办法)、江大教〔2025〕60号(关于做好江苏大学 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特发布文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推荐评选工作通知。
一、学院的本科优秀毕业论文(以下简称“论文”)推荐评选工作应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结束之后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6月7日汇总各答辩小组推荐的院优论文名单,6月8日—11日完成专家评审和二次答辩工作,6月12—13日学院经讨论后确定推荐结果,6月14—15日公示学院推荐结果。
二、被推荐为院优的论文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参照校发和院发文件执行,针对本年度新增AIGC检测的情况,要求推优论文检测结果需低于20%。
三、在院优论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校院两级文件要求遴选推荐校优和省优论文,《关于做好江苏大学 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答辩后对于各专业成绩优异者,学院应组织二次答辩并根据结果推荐省校级优秀论文。因此参评论文的总评成绩应位于总排名的前20%,一般须在90分以上。
四、推荐省优的论文要求填写成果登记表(见《关于做好江苏大学 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4),在省级以上赛事获得奖励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且获奖成果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论文主题关联度较高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