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大校〔2018〕403号)、《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大校〔2021〕110号)、《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大校〔2019〕188号)、《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1-2022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学院发〔2021〕13号)、《江苏大学文学院 2021-2022 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学院发〔2021〕14号)等要求,经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复议,现将2021-2022学年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4日-9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0日17点前与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联系,逾期不再受理反馈!联系电话:051188789889转802;办公地址:三江楼903B;邮箱:2179094192@qq.com。
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
2022年9月14日